首頁>要聞>天下 天下
中共中央 國務院 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
第三十五章 加大金融支農力度
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
第一節 健全金融支農組織體系
發展鄉村普惠金融。深入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形成多樣化農村金融服務主體。指導大型商業銀行立足普惠金融事業部等專營機制建設,完善專業化的“三農”金融服務供給機制。完善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運營體系,明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鄉村振興中的職責定位,加大對鄉村振興信貸支持。支持中小型銀行優化網點渠道建設,下沉服務重心。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完善村鎮銀行準入條件。引導農民合作金融健康有序發展。鼓勵證券、保險、擔保、基金、期貨、租賃、信托等金融資源聚焦服務鄉村振興。
第二節 創新金融支農產品和服務
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持續深入推進農村支付環境建設,全面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條。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縣級土地儲備公司參與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兩權”抵押試點工作。充分發揮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作用,探索開發新型信用類金融支農產品和服務。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利用量化的農村集體資產股權的融資方式。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支持農業企業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壯大。創新服務模式,引導持牌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和移動終端提供普惠金融服務,促進金融科技與農村金融規范發展。
第三節 完善金融支農激勵政策
繼續通過獎勵、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工具支持“三農”金融服務。抓緊出臺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的引導作用,將鄉村振興作為信貸政策結構性調整的重要方向。落實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完善涉農貼息貸款政策,降低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成本。健全農村金融風險緩釋機制,加快完善“三農”融資擔保體系。充分發揮好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作用,強化擔保融資增信功能,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鄉村振興。制定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改進農村金融差異化監管體系,合理確定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和業務拓展的準入門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強化地方政府金融風險防范處置責任。
專欄16 鄉村振興金融支撐重大工程 新華社發
第十一篇 規劃實施
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堅持黨的領導,更好履行各級政府職責,凝聚全社會力量,扎實有序推進鄉村振興。
第三十六章 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強化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領導能力和水平,為實現鄉村振興提供堅強保證。
第一節 落實各方責任
強化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主體責任,推動各級干部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工業農業一起抓、城市農村一起抓,把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原則體現到各個方面。堅持鄉村振興重大事項、重要問題、重要工作由黨組織討論決定的機制,落實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工作要求。縣委書記要當好鄉村振興“一線總指揮”,下大力氣抓好“三農”工作。各地區要依照國家規劃科學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或方案,科學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資源,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實化政策措施,增強可操作性。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抓緊制定專項規劃或指導意見,細化落實并指導地方完成國家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任務。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和工作推進機制,加強政策銜接和工作協調。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帶領群眾投身鄉村振興偉大事業。
第二節 強化法治保障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鄉村振興工作,嚴格執行現行涉農法律法規,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鄉村振興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充分發揮立法在鄉村振興中的保障和推動作用。推動各類組織和個人依法依規實施和參與鄉村振興。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市場監管,規范鄉村市場秩序,有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第三節 動員社會參與
搭建社會參與平臺,加強組織動員,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鄉村振興參與機制。創新宣傳形式,廣泛宣傳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生動實踐,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殘聯等群團組織的優勢和力量,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等積極作用,凝聚鄉村振興強大合力。建立鄉村振興專家決策咨詢制度,組織智庫加強理論研究。促進鄉村振興國際交流合作,講好鄉村振興的中國故事,為世界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第四節 開展評估考核
加強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實施考核監督和激勵約束。將規劃實施成效納入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年度績效考評內容,考核結果作為有關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確保質量和效果。加強鄉村統計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客觀反映鄉村振興進展的指標和統計體系。建立規劃實施督促檢查機制,適時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
第三十七章 有序實現鄉村振興
充分認識鄉村振興任務的長期性、艱巨性,保持歷史耐心,避免超越發展階段,統籌謀劃,典型帶動,有序推進,不搞齊步走。
第一節 準確聚焦階段任務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重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加快補齊農業現代化短腿和鄉村建設短板。在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時期,重點加快城鄉融合發展制度設計和政策創新,推動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農民精神風貌,為鄉村振興這盤大棋布好局。
第二節 科學把握節奏力度
合理設定階段性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分步實施,形成統籌推進的工作機制。加強主體、資源、政策和城鄉協同發力,避免代替農民選擇,引導農民摒棄“等靠要”思想,激發農村各類主體活力,激活鄉村振興內生動力,形成系統高效的運行機制。立足當前發展階段,科學評估財政承受能力、集體經濟實力和社會資本動力,依法合規謀劃鄉村振興籌資渠道,避免負債搞建設,防止刮風搞運動,合理確定鄉村基礎設施、公共產品、制度保障等供給水平,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第三節 梯次推進鄉村振興
科學把握我國鄉村區域差異,尊重并發揮基層首創精神,發掘和總結典型經驗,推動不同地區、不同發展階段的鄉村有序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發揮引領區示范作用,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人口凈流入城市的郊區、集體經濟實力強以及其他具備條件的鄉村,到2022年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重點區加速發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周邊以及廣大平原、丘陵地區的鄉村,涵蓋我國大部分村莊,是鄉村振興的主戰場,到2035年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聚焦攻堅區精準發力,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鄉村,到2050年如期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編輯:秦云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中共中央 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