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5全國兩會>面孔 面孔
馬須倫代表:建議加大對“空鬧”的懲處力度
新華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何欣榮、仇逸)在飛機上違規使用電子設備、打罵機組人員、擅開安全門……這些“空中任性”行為,嚴重影響民航飛行安全。全國人大代表、東方航空集團黨組書記馬須倫4日建議,宜加大力度打擊各種“空鬧”現象。
在4日下午全國人大上海代表團議案會簽現場,馬須倫代表介紹,2014年全國接獲近萬件乘客在機上不守秩序的案例,導致航班起飛延誤、返航等,嚴重干擾航空正常運營。如東航就發生過乘客強開安全門事件,給航空公司帶來損失,也耽誤了其他乘客的行程。
“目前,刑法對民航非法干擾行為存在定罪標準過高的問題。‘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構成要件,必須是‘破壞’行為足以使航空器發生‘傾覆’或‘毀壞’危險。在實踐中,這種構成要件難以證明,使得很多非法干擾行為逃脫了刑事處罰。”馬須倫說。
據了解,不少發達國家對民航非法干擾行為在立法上作出嚴厲規定。如美國法律規定,不得干擾機組人員履行機上職責,對機組人員進行言語或肢體上的威脅、恐嚇或毆打均是重罪,最高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在東航安全門事件中,機場公安機關對旅客違法行為最高只能處以15日治安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基于此,馬須倫代表建議,我國宜完善刑事立法,在出臺新的刑法修正案時,將“不聽從機長安全指令”作為犯罪行為,以有效震懾空中犯罪,維護航空運輸秩序。在修改刑法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明確“破壞交通工具罪”等罪名的適用范圍。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全國兩會 兩會 馬須倫 “空鬧” 懲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