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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事項 落實簡政放權是重點
原標題:田惠光委員: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事項 如何打破固有利益格局尚未走出新路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5日訊(記者 張原) 全國政協委員田惠光調研發現,雖然審批事項取消下放的數量不少,但對政府職能轉變產生的影響并沒充分顯現。目前,許多地方的清理審核,仍然大多依賴各部門的自我評估,造成取消下放的項目含金量不高,如何打破固有利益格局尚未走出新路。同時,我國有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兩類審批。除國家層面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外,省級層面從自身管理需要出發,也設定了大量“非行政許可審批”,甚至縣級通過紅頭文件設置管理項目。國務院已頒布的《國務院關于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因為沒有法律依據難以監管,各地存在把握不準、清理標準不統一,甚至邊清理邊出臺新的審批事項的問題。且各地注重比拼精簡審批項目數量,以至于同一個省內的不同地區在審批事項上拉出近百項差距。這樣勢必會造成全國范圍內行政服務的較大差異。
“2013年以前,歷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規未進行系統性修改,帶來的后果是:有些事項取消了,但相關法規沒修改;有的法規修改了,但公布不及時,宣傳不夠,一些地方仍在執行老規定。”田惠光指出,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工作滯后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要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事項,依法建立公開、透明、便于監管的行政管理體系,盡快組織開展對相應法規的立改廢工作,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基礎。”田惠光說,由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涉及很多社會組織的切身利益,因此難度較大。建議國家對省級設定的非行政許可的清理提出具體指導意見和督查推進,非行政許可審批應該全面清理,而不是取消和下放,確實應該保留的,要納入行政許可。各級政府編制部門權力清單要向社會公布,并研究制定國家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包括逐步建立統一的各級政府政務行政職權目錄以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等,出臺相關政策和法律支持,實施動態監管,對地方政府簡政放權進行整體監管,促進政務服務均等化。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簡政放權 行政審批 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