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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畝水澆地復墾緣何成依法行政“助推器”
一塊20畝的水澆地,卻被非法占用建成門窗市場。國土局要求拆除,商戶就圍堵市、區政府。反復多次,國土局似無良策,只好作罷。
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國土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能。如今,這塊耕地上長滿齊腰高的植被。
這起發生在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的非法占用耕地事件,從商戶不肯搬離到行政機關積極履職,再到耕地恢復生態,其中有何故事?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就未央區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進行了探訪。
發現占地線索
西安市未央區漢城街道辦事處吳高墻村第二村民小組,有20畝水澆地,被張某林承租,存放建材等物資。范北村村民黃某一,又從張某林處租得這塊地。
2015年4月,黃某一未經審批,在這塊耕地上搭建廠房,建起新舊門窗家具市場。
西安市國土資源局未央分局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了這一片違法建筑,多次聯合漢城街辦及相關部門依法組織強行拆除,但商戶一直不肯搬離,多次圍堵市、區政府,迫使強拆流產。
2015年7月,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被確定為全國首批公益訴訟試點院。同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緊接著,陜西省檢察院、西安市檢察院先后印發相關配套文件。
“重大制度變革面前,觀望者有之、迷茫者亦有之。但我們深知,開展公益訴訟對行政機關進行監督,是法律監督機關應盡的職責。做好試點工作,為頂層設計提供實踐素材是基層該有的擔當。”未央區檢察院檢察長胡曉靜說,“任務艱巨繁重。經過走訪調研,從一開始在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中,我們就確立‘內外并進’工作理念,為案件辦理營造良好環境。”
胡曉靜所說的“內”,即樹立全院一盤棋的思想,她出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副檢察長陳慶林作為一線戰斗員,督導案件辦理;“外”,即積極爭取在環境污染與資源保護、公共利益維護等民生問題上,得到地方黨委、政府的理解與支持;加強與被建議行政機關的溝通,堅持“登門拜訪”,從情理上打消行政機關的顧慮,從法理上爭取行政機關的理解與支持;加強與法院的溝通,特別是在起訴前、開庭前、判決前三個關鍵時間節點。
未央區檢察院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如火如荼。同年12月21日,未央區檢察院在中共西安市未央區委辦公室的《未央要情》中發現:2015年12月18日,有群眾向市長留言反映:在漢城街道豐產路與吳高墻村口交匯處向北150米路東數十畝基本農田,有人于2015年6月初再次私自搭建,目前已封頂建成舊貨市場,沒有任何消防設施,且計劃將剩余空地再建成房。
編輯:梁霄
關鍵詞:水澆地 復墾 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