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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立法護僑又上新臺階 專家:凝聚僑力 增進融合
中新社北京1月1日電 題:中國立法護僑又上新臺階 專家:凝聚僑力 增進融合
中新社記者 馬秀秀
《貴州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國地方立法護僑的拼圖又增加一塊。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國福近日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作出解讀:“《條例》實施讓華僑權益保護工作有法可依,不僅有利于增加不同部門間合力,對華僑權益進行全面及時充分保護,同時有利于貴州省發揮僑務資源優勢,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
劉國福指出,此次立法主要體現三大特色,強調平等保護,不得歧視;增進融合,為華僑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服務;鼓勵和支持華僑投資興業、創新創業,融入新發展格局。
“《條例》中明確規定華僑權益保護應當遵循平等保護原則。”劉國福表示,此原則下有大量條款規定華僑在貴州省享有與本地居民或相關單位同等待遇,這既是對此前僑務政策的延續,也是根據新時代特點作出的強調。
劉國福告訴記者,華僑作為國際移民,在跨國遷徙過程中面對客觀環境變化需不斷進行主觀心理調適。如果有政府相關部門提供幫助和支持,這一調適過程就會更加順利。《條例》中諸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為華僑就業提供職業指導等方面的規定,將促進華僑融入當地。
“另一方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包括貴州省在內的各地要更好融入新發展格局,需要僑胞作為獨特資源優勢,因此需有措施鼓勵和支持華僑回貴投資興業。”劉國福表示,對此《條例》中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本地產業發展規劃,積極引進僑資企業,引導華僑發揮人才、技術、資金等優勢,投資本省特色優勢產業”等規定。“期待貴州省各級人民政府能夠出臺相關配套辦法或文件,將支持舉措具體化。”
事實上,貴州省出臺條例只是中國各級政府加強僑務法治建設,切實維護僑益的一個縮影。梳理發現,“十三五”以來,多地探索立法護僑,地方性法規密集出臺。
2015年10月,中國首部保護華僑權益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實施。此后,福建、湖北、上海、浙江、海南、四川等地相繼頒布條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也將《北京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納入2020年立項論證項目。
劉國福指出,為凝聚僑心僑力融入新發展格局,各地在出臺華僑權益保護條例時,往往著眼“大僑務”概念,即不論華僑來自哪里,在當地都會受到保護。“各省對優質僑務資源的競爭,有利于形成良性互動局面,促使華僑權益保護立法質量提高。”
國家層面的華僑權益立法工作也在推進中。2015年、2016年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將制訂華僑權益保護法列為研究項目,多部門開展了調研論證等基礎性工作。2018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對華僑權益保護工作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目前,全國層面的華僑權益保護法已經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劉國福指出,相對于地方,國家層面立法牽涉的問題相對復雜,各部門協調解決具體問題需要時間,但這條路已經不遠了。(完)
編輯:李京
關鍵詞:華僑 立法 保護